发现文章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保畜和北繁南育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保畜和北繁南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哈尔滨市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2009〕55号【发布日期】
2009-07-29【生效日期】
2009-07-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以来,我市遭受了严重的旱灾,尤其是进入6月份,极端气候呈突发、多发和并发态势,宾县、尚志市、巴彦县、依兰县、通河县、方正县和呼兰区等区、县(市)先后遭受局地强降雨、冰雹袭击,引发山洪、内涝等灾害发生,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截至7月8日,我市农作物受灾面积516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89千公顷、绝收面积29千公顷;倒塌房屋201间,损坏房屋3636间;受灾人口140万人,因灾死亡2人(1人溺水身亡、1人因龙卷风刮倒大树被砸身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592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4154万元。
(未完,全文共1714字,当前显示4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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