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平定县占地面积1394平方公里,现辖10个乡镇,318个行政村,总人口31.55万,其中农业人口25.05万,城镇人口6.5万。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实施“环境创优、外向带动、科教支撑、民营提升、赶超发展”五大战略,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xx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4.38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3.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13元。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189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小学158所(不含教学点69个),职业中学3所,少体校1所。有专任教师2964人,其中小学1486人,初级中学1045人,普通高中319人,职业中学114人。在校学生50837人,其中小学生29852人,初中生14624人,高中生6361人。
xx年,我县先后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小学危房改造先进县”、“‘两免一补’工作先进县”,被省教育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顺利接受了省政府“科教兴县”工作的评估验收,接受了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县”复查验收和“山西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平定一中省级示范高中检查验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之后,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后在1月23日和1月31日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我县在2月5日也召开了相关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按分担比例筹措资金,将县应承担的资金和中央、省、市补助预算控制数共同安排,及时下拨,确保在春季开学前足额拨付到学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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