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4:1。
第二章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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