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的云南省国有森工[合集]
【发布单位】
河南省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6〕95号【发布日期】
2006-11-06【生效日期】
2006-11-0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河南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农机局
省卫生厅省工商局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平安河南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道路安全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深入开展,减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省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孟洲任组长,省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对本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级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构自行撤销。
四、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包括。平安畅通县区建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客车源头化管理、农用车违法载人治理等。
五、时间安排
11月1日至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6日至12月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26日至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六、职责分工
由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农机、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安部门
1.按照公安部《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公安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国(省)道和景区道路,集中整治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低速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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