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82302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1999]135号【发布日期】
1999-06-21【生效日期】
1999-06-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1999〕135号1999年6月21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我省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平衡及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森林资源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双增长,基本做到消长平衡,消灭了森林资源“赤字”。但由于一些地方仍存在超限额、超计划采伐森林和偷砍盗伐林木的情况,有的地方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致使林地大量流失,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工作力度,经省政府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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