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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与

为了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致贫”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于xx年10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全国农村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xx年,辽宁省阜蒙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在全县逐步建立,在先期5个乡镇试点的基础上,上半年推广到18个乡镇,下半年进一步扩展到全县的35个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制度建立了,其运行的实际绩效到底如何呢。农民是不是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了呢。近日,笔者对此进行了调研。通过对辽宁省阜蒙县部分乡镇的农户和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是好的,它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切实举措,然而,实际绩效却不理想,与初衷还有较大距离。农民在这个制度下,并没有真正减轻医疗负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为什么会如此呢。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予以分析。

一、制度运行的实际绩效

制度建立的初衷是要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对该制度的反映并不好。访谈的典型案例如下:

隋某某(阜蒙县平安地镇干沟子村村民,男,62岁)。新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给农民带来什么真正的实惠。老百姓并没有从中受益,反而多花钱。为啥呢。原因是药价提高了。现在的药价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应该值多少钱。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药价太不透明。过去,赤脚医生是挣工分的,现在的大夫没工分,因此,可能就从这药品加价上挣钱。对赤脚医生或者乡村医院药价的提高,老百姓还没有办法。因为如果你自行买药,医生和医院拒绝使用,或者让同时使用,即用一些你自己的药,然后用一些医生的药,如果仅用老百姓的药,医生说他们不放心。因为现在假药太多,一旦出事,负不起责任。从这个理由出发,老百姓只能听之任之。但总体感觉是,新农合对于农村医疗问题的解决也就那么回事,没有解决太多的问题。

李某某(阜蒙县旧庙镇哈达村村民,女,60岁)。医院的服务态度很差。我们家三姑爷出了车祸,在阜蒙县的县人民医院治疗,治疗了10多天,花了4000多元,还是治不好,患者一直说头很疼,疼的热汗直冒,但医院的医生不同意转院,转院不给出手续,一直说县人民医院可以治疗,可是患者的伤痛是看得见的,不可以再耽误,因此,不得不强行转院,转到阜新市中心医院之后,到那里用药很快就见效,住了10几天,花了3000多元,基本上治愈。总体上,感觉县人民医院的医术水平和服务态度都不好,他们又不顾病人的安危,不同意向上级医院转诊,只顾自己赚钱。新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了一点实惠,但是有限。交10元,返回8元的药,但是这些药的药价都比较贵。住院时,医院的水平又很差,只顾赚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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