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地委文件有关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文件的学习、传达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党内的重要法规性文件,各党工委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学习和传达工作,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特别要注意向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传达文件精神,使他们了解文件的新规定、新要求。该文件自4月1日起施行,中央、自治区已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和宣传中组发〔**〕3号文件精神。地区在和田玉龙网、和田日报、和田地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和田市党建网也将对中组发〔**〕3号文件进行转载,各党工委要通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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