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限期整改的核承压设备活动持证单位处理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6〕73号【发布日期】
2006-05-15【生效日期】
2006-05-15【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限期整改的核承压设备活动持证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国核安发〔2006〕73号)
河北沧海管件有限公司、河北沧州渤海管件有限公司、上海阀门有限公司、上海耐莱斯・詹姆斯伯雷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工厂、镇江中电高压阀门公司、天津金鼎管道有限公司、国营四七一厂、深圳施英达管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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