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广东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范文大全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
环函〔2007〕9号【发布日期】
2007-01-09【生效日期】
2007-01-0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广东省列为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复函
(环函〔2007〕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我省列入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省的函》(粤府函〔2006〕24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未完,全文共1170字,当前显示2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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