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执行程序适用参与分配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虽然2004年最高院曾发布过《关于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但至今未能正式发布。(北大法宝并未搜索到)
在所能搜索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第二十五条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二十六条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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