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与加强农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的关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它充分反映了农民的意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农村三级卫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是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情和农村人群需求的产物,由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构成,以农村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承担着基本医疗、防疫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功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未完,全文共2010字,当前显示3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