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学校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成立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组员:副校长、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成立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校长助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
二、考核原则
(一)分类分级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程序
(一)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的考核量化内容另行制定。
(二)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考核等次确定的标准
1、对那些有一定改革创新意识,勇挑重担,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人员可优先确定优秀、良好等次;
2、工作中表现较差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不得确定合格以上等次;
3、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等第二职业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对学生旷节不管不问现象的教师师德考评为零,不得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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