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督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学校讲话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是依法治教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制度,是继“两基”督导评估制度之后,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义务教育法》和《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是国家发展教育的基本国策。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规定均衡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准,明确最基本的要求,使得各地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尽相同,在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上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因此,教育部文件规定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并明确了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
1.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
(未完,全文共1584字,当前显示4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