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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践与思考

灌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灌南县社会医疗保险处主任周锰

在医疗保险事业步入快车道的大好形势下,关于如何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讨论适时提上议程。这是第一次将基本医疗保障的享受标准与职业关系脱钩,将医疗保障福利惠及原制度未能覆盖但又有迫切受保障愿望的人群,涵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初见雏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掀开了新的光辉篇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是一个伟大而非凡的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出现家庭为管理单位的新的管理模式下、筹资渠道多样化等新情况下,将有很多的理论需要进一步创新,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如何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镇定面对新情况,全力解决新问题,配合改革稳定进行下去,是我们必然的历史使命。所以,社会各界都应该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前进的路上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齐心合力,紧密配合,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近几年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和《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连政发[2007]99号)文件精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对存在的不足及对策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现陈述于后,与大家商榷。

一、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实践

我县共确定属于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33600人,目前已参保30712人,参保率达91.4%,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必成目标27000人的113.75%和市局年初下达期成目标30000人的102.37%。2007—2008年度已到位基金339万元,其中省补资金到位70%计9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61万元,城镇居民个人缴纳179万元,其中划入个人账户122万元。制度运行平稳,社会反映良好,居民普遍感到满意。

1、领导重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布置的2007年10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居民达到应参保城镇居民80%的目标,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进程,县委主要领导直接过问,亲自决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县劳动保障局抽出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班子,多方调研,反复论证,于2007年5月14日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切合我县实际的《灌南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灌南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县劳保局、县医保处集中全部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顺利实施。去年6月4日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推进会在我县召开。8月1日我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并于9月1日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强化宣传,营造浓烈的参保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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