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利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垦政办发„2009‟3号

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垦利县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政府同意《垦利县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日

—1—

垦利县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镇居民大病包括城镇居民住院大病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

(一)城镇居民住院大病是指医疗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0元以上的疾病

(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是指经县劳动保障部门委托门诊慢性病鉴定机构鉴定,被确诊为门诊慢性病,且医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800元以上的疾病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

(一)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二)尿毒症;

(三)器官移植;

(四)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神经并发病之一者);

(五)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未完,全文共1577字,当前显示5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