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鉴定通知
江苏省邮政行业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文件
苏邮职鉴[2014]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省内各快递企业:
根据2014年度全省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我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今年首次初、中、高级技能鉴定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等级
1、鉴定职业:快递业务员;
2、鉴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三级)。
二、鉴定对象
全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
三、鉴定方式
考试工种分为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模块,每个模块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科目进行。初级、中级考试全部采用笔试;高级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笔试和实操形式。理论知识考试使用
标准答题卡,操作技能考核笔试部分使用答题纸。
四、报名条件
(一)初级快递业务员
1、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2、经本职业培训不少于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其中第
2、3条具备其一即可。
(二)中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快递业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3月10日,以企业为单位组织报名。
六、报名程序
(未完,全文共2731字,当前显示8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