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提留乡统筹
【发布单位】
80301【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90-11-10【生效日期】
1990-11-1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的决定
(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已经作了具体部署,各地正在努力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我省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发展。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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