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提留乡统筹
【发布单位】
81001【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87-12-19【生效日期】
1987-12-1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和补选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
(1987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罢免和补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作如下规定:
一、
(未完,全文共1130字,当前显示2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