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联系的
【发布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09〕58号【发布日期】
2009-09-24【生效日期】
2009-09-2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济南市政府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意见
(济政办字〔200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参政议政作用
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和研究政策、措施或重大工程项目评估论证的专业性会议,可视会议内容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专家)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组织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专家)和无党派人士参加;草拟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时组织听证活动,应邀请相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政策性文件,印发的信息和内部情况通报,应视情抄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上述会议或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厅或相关部门商市委统战部安排。
二、健全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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