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吕梁市离石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19〕6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小型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小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市小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型工程项目(下称小型项目)招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招投标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平政令5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项目,是指本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财政、国有、集体资金,符合下列标准的项目,其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

(三)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

低于上述标准项目,由项目业主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采用简易方式(入围、询价、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经集体决策确定交易对象。

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分拆、肢解、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社区招投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所属小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小型项目招标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不符的资质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

小型项目施工项目实施招标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建设依据(批文);

2.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工程造价预算书;

4.规划许可证;

5.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未完,全文共3917字,当前显示12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