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支付方式
改革工作方案
县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制度,根据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年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xx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xx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支付方式改革(单病种定额付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总要求,着力统筹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转换。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增进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提高参合人员的受益水平;进一步合理利用卫生资源,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让农村居民切实享受医改成果,保障参合农民权益,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当前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有利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参合人员受益水平、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新农合费用支付制度。
(二)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1、统筹区域内机构、病种全面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新的支付方式的行为,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2、结合本地实际,实时动态管理。根据基线调查数据、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充分考虑前三年病种费用平均水平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科学测算、确定支付标准,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合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医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补偿方案调整、医疗服务成本变化、高新医疗技术应用以及参合农民卫生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对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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