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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加班工资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你知道国庆七天假双倍工资天数吗。以下是第一小编为你介绍的国庆七天假双倍工资天数,欢迎阅读。国庆七天假双倍工资天数国庆节10月1日-3日、中秋节10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10月5日-8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有双倍工资的节日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的国家法定假期工作可以享有三倍工资。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共11天。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这几天法定假期可获得三倍工资,其他调休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作的双倍工资。20xx年中,元旦1月1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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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不能索取双倍赔偿王先生的手机坏了,他来到了某通讯商场,想为自己重新买部新手机。逛了一圈以后,在一个柜台前停了下来,询问某进口品牌手机的价格,商者报了“航货”价和“水货”价,王先生比较之后觉得还是买“水货”实惠,于是就买了部“水货”手机。离开柜台后,他一路走一路看着自己的新手机。突然间想到打假的王海,再看看手上的新手机,于是拿定主意往区消费者协会的方向去了。区消费者协会的同志了解了具体来情况之后,婉拒了王先生的索赔要求。那么,王先生为什么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索取双倍赔偿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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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手机坏了,他来到了某通讯商场,想为自己重新买部新手机。逛了一圈以后,在一个柜台前停了下来,询问某进口品牌手机的价格,商者报了“航货”价和“水货”价,王先生比较之后觉得还是买“水货”实惠,于是就买了部“水货”手机。离开柜台后,他一路走一路看着自己的新手机。突然间想到打假的王海,再看看手上的新手机,于是拿定主意往区消费者协会的方向去了。区消费者协会的同志了解了具体来情况之后,婉拒了王先生的索赔要求。那么,王先生为什么不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索取双倍赔偿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赠偿的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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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倍工资时效》(2019-12-21)
时间:2015-08-10|作者:王明|浏览:1546李某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在北京某服装服饰中心(以下简称服装公司)从事车工工作,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后,李某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服装公司向其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李某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在北京某服装服饰中心(以下简称服装公司)从事车工工作,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后,李某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服装公司向其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委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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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依照法律规定及申请人的特别委托,由本人担任何四明与被申请人北京市信达实业总公司(天津)关于违法终中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赔偿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经认真听取申请人的陈述,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出如下代理意见,请仲裁庭予以采纳。一、本案原因与经过说明何四明为农业户口,1996年6月起在被申请人下属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清河奶牛场招聘进场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注册地天津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河分局,工作办公地点在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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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成本不缴保险,贪小便宜吃了大亏▲保证书保不了企业,该交的还得交长时间以来,在社会用工环境中,员工多处于弱势地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大都忍气吞声。但现在,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这种现象正在悄然发生改变,弱势的员工正开始向强势的用人单位发起“挑战”,有的还“紧跟形势”,利用新法来“还击”。昨天,记者从芝罘区劳动仲裁办公室获悉,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猛增,截至目前已受理了161起,超过了去年全年受理的总数(去年共受理150起)。不仅数量急增,职工在维权内容方面也不再单一,由过去只讨工资,变为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保险、最低生活费、住房补贴等等。那些总想“谐”员工“油”的企业,还在算自己的“小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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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离职员工能否获得年终奖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益阳律师事务所电话,劳动仲裁律师,长沙朱丹律师网王女士2009年到公司工作,2010年离职。最近她得知公司将发放年终奖,便找到原公司,认为自己也应享受一半奖金。但公司不同意,说只有发放年终奖时在册的员工才能享受年终奖。就此问题,王女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认为,企业虽有权自主制定年终奖分配方案,但由于其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王女士应当得到一半奖金。长沙朱丹律师网的朱律师说首先,发放年终奖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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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人:熊某某,男,汉族,1989年10月16日生,住江西省高安市石脑镇塔溪村熊家自然村56号委托代理人:张利群,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深圳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5区怡景大厦(华丰新安商务大厦)a栋法定代表人:曾某某基本案情:申请人:熊某某,男,汉族,1989年10月16日生,住江西省高安市石脑镇塔溪村熊家自然村56号。申请人2010年10月16日入职,担任营业员一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期间,申请人每月工作22天,每天上班8小时,有考勤卡,工资自2011年5月份开始通过银行发放,之前发现金,有签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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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被申请人:xxxxxx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联系电话:xxxxx仲裁请求1、依法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200元(9个月×1800元/月)。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在没签书面合同期间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14400元(8个月×1800元/月)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从2008年至仲裁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从2006年4月起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从事车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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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xxx,男,x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请求事项:一、请求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二、请求裁决被诉人____________元三、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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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是一年,所以绝大多数观点认为,双倍工资时效应当以月为单体事件而不是作为整体事件。比如,劳动者2010年1月1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追索2010年2月份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其时限不得超过2011年2月底,依此类推。其实不然,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对《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补充来理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是作为一个整体事件来对待的,“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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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请求权是否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张三于2008年1月1日进入a公司工作,2009年10月20日离开该公司,工作期间,a公司一直未和张三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5日,张三向a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关于本案,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的性质问题。二是双倍工资争议是否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三是用人单位一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属于连续侵权。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案子越来越多。现在很多基层仲裁机构都碰到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双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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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的会议纪要第15条.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四川高院指导案例四川高院在2011年12月份发布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例涉及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起算点的问题,该案例中成都中院认为,双倍工资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通过惩罚督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更好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期间,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江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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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双倍工资仲裁诉讼时效[劳动法双倍工资仲裁诉讼时效沈斌倜律师前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适用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还是劳动争议仲裁特殊时效。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种赔偿金还是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一种法定劳动报酬。有无相关法律解释或规定。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关于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争议不断。而2010年后,关于双倍工资的请求,应当适用何种时效规定的争议又成为了新的问题出现。那么,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到底该如何确定。应当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般时效还是第四款规定的特殊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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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10-9-9阅读:次【案情简介】2002年7月,吴小姐进入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任销售,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2008年1月起,吴小姐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另按当月业绩利润的1.5%提成,每月实际所得约为1万元。2008年7月1日,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将吴小姐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另一家贸易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但工作地点和内容并未改变。2010年1月31日,b公司为吴小姐办理退工手续。吴小姐认为,公司严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她来到《人才市场报》反映情况并要求模拟仲裁。【案件当事人及委托关系】申请人:吴小姐委托代理人:洪桂彬,《人才市场报》劳动关系工作室首席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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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司法实践之深度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罚则,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则不但在立法中引起激辩,一边叫好喝彩,一边无法接受劳动者的无劳而获质疑条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立法通过后,激辩无法阻挡该罚则的实施。但是该罚则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所引发的争议更多,不论公司、劳动者、法律工作者,甚至法律的适用者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因此本文,结合法理和相关司法判例,就题述主题,予以解析和探讨。一、标准劳动关系系双倍工资赔偿的基数和前提《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即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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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先提出辞职,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呢未签劳动合合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你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你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因你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你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你有证明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你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劳动纠纷案子如何举证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公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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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探讨时间:2012-07-03汪险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但很多劳动者非常容易忽视其时效性,甚至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此仲裁时效也有很多不同的见解。本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就此仲裁时效问题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但很多劳动者非常容易忽视其时效性,甚至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此仲裁时效也有很多不同的见解。本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就此仲裁时效问题,结合具体案件为例,进行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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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怎么界定。如何赔偿。具体分析如下:步骤/方法将“用工时间”认定为第一次进单位工作时间。应当从合同到期未续订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在支付双倍工资的时候,不能简单理解为进单位工作的第一天,而是应认定为“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工之日”。因此,对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应当有一个月的宽限期。综上,劳动合同到期后,若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不能认定为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在劳……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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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在人际传播中的优势与缺陷手机短信是一种新兴的以人际传播为主的传播媒介,1992年世界上第一条手机短信在英国沃达丰的gsm网络上通过pc向移动电话发送成功后,短信便迅速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个人通讯工具。2005年底,我国发送短信总量为3046.5亿条,平均每天有9亿条短信在用户的拇指间传送,而2000年短信发送量为十亿余条,六年间增长了300倍。(1)生活中随时随处可见的短信聊天已经成为继谈话、书信、电话、e-mail、网上聊天之后的一种新的重要的人际传播手段。一、手机短信在人际传播中的优势手机短信作为一种个人媒体的飞速发展是因为它在人际传播方面有着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它能更好地满足人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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