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仲裁申请书【模版范本】精华版(双倍工资及补偿金)劳动冲裁
仲裁申请书【模版范本】精华版(双倍工资及补偿金)劳动冲裁
熊某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纠纷案
申请人:熊某某,男,汉族,1989年10月16日生,住江西省高安市
石脑镇塔溪村熊家自然村56号
委托代理人:张利群,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5区怡景大厦(华丰新安商务大厦)a栋法定代表人:曾某某
基本案情:
申请人:熊某某,男,汉族,1989年10月16日生,住江西省高安市石脑镇塔溪村熊家自然村56号。申请人2010年10月16日入职,担任营业员一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期间,申请人每月工作22天,每天上班8小时,有考勤卡,工资自2011年5月份开始通过银行发放,之前发现金,有签字。公司自2011年9月开始就拖欠工资。申请人于2011年12月6日提出被迫辞职。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800元/月。于是申请人熊某某申请劳动仲裁,其请求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700元(1.5个月×1800元/月);
2、支付2011年9月、10月份的工资3100元及25%的补偿金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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