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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热点问题一、关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问题。1、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应税行为的起始日期根据(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应税行为的终止日期在上级未有明文规定之前,应税行为的终止日期暂按以下口径掌握,即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纳税人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卡次月起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行为的终止期。3、纳税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土地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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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填报说明一、从事生产经营用的房产均应填写。填写单位为。元、平方米。二、信息填写要求:(一)登记类型。此次普查登记类型均为初始登记。以后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的任何一项发生变动的,应在发生后的房产税下一个申报期内变更登记表,在变更登记框中划“√”,并填写变化后的项目及金额,没有变化的项目不用填写。(二)自用房屋1.产权证书号。按房屋产权证书填写,要求填写完整,如“南房权字xxxxx号”,不能直接填写数字号码。无产权证的,在此栏填“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如“已办未发”、“未办理”、“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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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acd【例题·判断题】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1998年)【答案】×对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符合房产的特征,不征收房产税。【例题·判断题】农民王某,1998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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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培训资料一、培训资料说明1、培训对象本培训资料专为培训纳税人而制作,税务机关培训资料以操作手册为准。2、培训内容本资料主要培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上线初期(即数据采集、备案以及首次申报阶段)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备案登记、纳税申报操作。本培训资料不包括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房产土地信息变更、纳税人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减免)业务。(对于办理房产土地信息变更业务,目前纳税人可以上门通过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办理,电子税务局端有关业务正在开发之中,但其流程与备案登记业务类似,内容较简单,开发完成之后会通过下发电子培训资料方式让纳税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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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09]128号发布日期:2009-11-22执行日期:2009-11-2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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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2号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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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某供热企业2009年度拥有生产用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当年取得供热收入30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为1000万元,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则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a.7.2万元b.32万元c.27万元d.48万元2.王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a.288元b.576元c.840元d.864元3.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3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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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五条同时废止。二、关于索道公司经营用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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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交付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我集团公司下属广东a公司于2008年9月份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出让方交付土地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酋:与该政府部门在签订本土地出让合同之前,政府部门发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其中两条为:(1)土地出让及交付状况:现状为宗地红线内部分平整,红线范围外接通道路、供电、供水、通讯,按现状出让;交付条件为红线边缘接通市政道路、排水、排污主管,宗地红线内按规划标高平整;成交后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地上物清理后移交土地,3年内按地块建设进度分期实现交付条件。(2)目前状况:属于政府储备建设用地。目前的情况是:该宗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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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衔接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规定,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元偿使用的土地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元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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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发文时间:2009-01-01文件类型:其他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状态:全文有效点击数:2402苏地税[0000]17号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一、免税规定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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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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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并不是只针对国有土地而言,而是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同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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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衔接为避免对一块土地同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规定,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元偿使用的土地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元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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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发文时间:2009-01-01文件类型:其他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状态:全文有效点击数:2402苏地税[0000]17号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一、免税规定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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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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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土地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自用的土地;8、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给居民的住房用地;9、民政部门为安置残疾人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10、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屋用地;11、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单项政策规定的税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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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规定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注意:(1)强调“自用的”,如果是出租、出借,则不免税;(2)强调“本身的办公用地或公务用地”,如果单位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免税。★(3)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使用的土地,应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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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务处理作者:中国财税培训师税收学博士肖太寿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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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实务主讲:李晓永第一讲:第一部分房产税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以房产所有权人为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按房产余值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不等于建筑物)。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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