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会议精神的报告
年月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就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县会议的精神
㈠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个不许”:
、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已提拔了的,要撤下来。
、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惩处。
、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㈡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正之风。要认真落实“五条要求”:
、对“跑官要官”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搞非法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受贿“卖官”的要严惩不怠,对行贿“买官”的也要一律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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