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专项整治任务,按照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省委、市委督导组反馈的普遍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建章立制,把专项整治抓到位、抓出成效,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有力促进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时间
安排
集中性专项整治大体安排2个月左右时间,从8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较重的专项整治任务,经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应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重点开展的专项整治任务
主要开展7大类专项整治,县直相关单位指导推进。
(一)中央在第一批活动中部署的、延伸到第二批活动的7项专项整治任务
1.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专项整治
①开展考核、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的专项清理
指导单位。县人社局。
②开展文山会海和节庆、论坛、展会的摸底和清理
指导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2.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3.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4.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的专项整治
①开展超标配备公车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②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情况的专项检查
指导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5.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6.开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7.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①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
②开展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委农工部。
③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安监局。
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⑤开展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环保局。
⑥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教育局。
⑦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卫生局。
(二)中央在第二批活动中部署的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的4项专项整治任务
8.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9.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委、县农业局。
10.开展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1.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的专项整治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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