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清镇中小小学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清水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清群办发„2014‟83号)文件精神,特在学校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明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治庸比效率、治懒比实干、治散比执行、治奢比勤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赢得家长、学生、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二、整治对象
以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为重点,涵盖学校所有从业人员。
三、落实内容
重点开展以“九对照、九整治、九严禁”为主要内容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1.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的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严禁开会讲空话、套话或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和节庆等问题。严禁违背社情民意、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门”决策,不按程序申报审批,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国家和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3.对照勤政为民和效能建设的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电脑游戏,在上班工作期间打牌,在公共场所吸烟等行为。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要求,重点整治因公公费旅游、超标准公务接待、无公函接待或超标准配备和使用车辆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严禁工作用餐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及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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