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企业违法排污,切实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市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利益。
二、组织机构
由区城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王俊杰)、西湖工商局(丁光荣)、区监察局(姜桂英)、区司法局(赵在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雷雳)等六部门共同成立西湖专项治理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组。
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织协调全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城建环保局。
三、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年度我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土法炼油、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问题。
(二)重点水域周边的违法排污问题。尤其是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不正常运行、医疗垃圾、废气危险化学品污染、农付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
(三)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尤其是居民稠密区三产行业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四)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原国家经贸委第6号、第16号、第32号令中要求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以及生产技术落后、二次污染严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电机加工利用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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