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建档通知】 组织开展义务劳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及建立
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工作的
通知
各居民委员会: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通知精神要求.为掌握我县居民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广大城区居民真正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便、快捷、优质、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经卫生局统一安排,我们将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居民个人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建档时间与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召开本辖区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人,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会后各居委会要召开相应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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