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辽宁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
80602
【发布文号】
辽政办传[1999]36号【发布日期】
1999-04-16【生效日期】
1999-04-1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
关于辽宁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传〔1999〕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辽宁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4月16日
关于辽宁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彻底改变铁路沿线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树立城市新形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到2000年对全省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任务,特制定辽宁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以全面治理铁路沿线环境脏乱差状况为内容,以铁路沿线城市段为重点,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其净化、绿化、美化、安全化水平,使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专群结合,突击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二、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治理环境卫生。彻底清除越冬垃圾、基建残土和废弃塑料袋,消灭卫生死角。
2.整顿路容路貌。铁路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各类牌匾、广告和标志性设施等要设置得当、整治完好。要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有碍路容观瞻的不良现象。
3.清理违章违法建筑和用地。要拆除和清理铁路沿线两侧30米内的违章违法建筑和用地,搞好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建设。
4.完成铁路沿线棚户区改造任务。
5.搞好沿线绿化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大绿地面积,对原有残缺不全的绿地进行补植,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形成铁路沿线的绿色通道。
三、
三、整治主要步骤
结合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加大集中突击整治力度。采取专群结合、当地政府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彻底清除越冬积存的垃圾、残土,清理违章建筑,整治路容路貌,进行必要的植树种草等绿化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综合治理规划,坚持标本兼澡,清理一片、绿化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逐步拆除违章建筑,大务改造棚户区,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做好综合整治,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其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治本工作力度。由地方政府牵头,铁路部门配合,在2000年末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200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铁路沿线城市段整治工作。彻底拆除清理铁路两侧违章违法建筑和用地,完善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造绿化长廊和屏障,以绿化带和各种景点将铁路和城市隔开,改善和美化铁路路基自身的景观,使铁路沿线城市段成为展示城市形象和风格的一条风景线。
四、
四、具体措施
1.要切实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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