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样例5]
第一篇: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共西溪乡委员会西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经济(资源)、责任”
三捆绑制度的通知
乡属各部门、行政村:
为更好地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村民自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整治村、计划生育不达标的村;
(二)、违法生育个人
(三)、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个人
(四)、“三查”遗留对象。
二、建立档案
乡计生办把整治村、不达标村及各种遗留名单进行汇总登记、建立档案,并抄送乡农办、村乡办、组织办、财政办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对拒签谈话笔录、拒收送达回证、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对象,列入信用“黑名单”,实行资源捆绑。
三、实行办法
(一)、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书记、副乡长牵头,纪检、组织、涉农政府补助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就“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等相关问题进行协调。
(二)、凡列入黑名单的,都要把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前置,落实好的及时发放、办理;没有落实的,实行停、缓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停发展党员等。
(三)、财政办在发放有关涉农项目、工程、补助等款项时,须经乡计生办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或暂停、取消发放。
(四)、村镇办要把好建房审批关,凡违法生育者未落实相关措施一律暂停审批。
(五)、农办要把好涉农项目指标审核关,凡被“一票否决”的村,在森林采伐、生态村建设等工程项目指标一律暂停审批。
(六)、乡计生办在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时,需对对象户进行审核,督促违法生育对象落实相关政策。
(七)、组织办要把好发展党员关,违法生育的5年内一律不予发展。预备党员没有落实包干责任的,暂缓转为正式党员。
(八)、纪检监察要把好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关,违法生育上报六个月内必须按照相关党纪条规作出相应处理。
中共西溪乡委员会
西溪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8日
第二篇: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各村及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村为主”,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村级计生工作有序开展,使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经研究特制定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考评办法
1、考核范围: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及村两委干部包组工作
2、考核方式。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考核方式。
3、考评内容与办法:年初根据全年计划生育总体工作目标,每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内容
二、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1、村书记、主任、计划生育专干为村计划生育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对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2、村两委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计划生育包组捆绑责任制,对所包村民小组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
三、建立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计划生育“村为主”,对计划生育重难点工作实行“一事一奖罚、一事一追究”的管理办法:
1、孕环检。全年四次孕环检,当日参检率要达到75%以上,十日内达到90%以上。首次参检率达不到75%的村在全镇通报批评。妇检日起10内,参检率超过95%位于全镇前三位的村分别给予村责任人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参检率低于90%位于全镇后三名的村分别给予150元、12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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