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名称】
萍乡市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9-7
【实施时间】
2010-9-1
【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市委第10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一0年九月七日
萍乡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兵家庭优待适用本办法。各县级人民政府(含萍乡经济开发区)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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