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文标准格式范文
教育局公文处理格式简要标准
一、公文用纸幅面
采用国际标准a4型。一般每面22行、每行排28个字,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页面设臵为上下各3厘米,左右各2.8厘米。
二、公文格式要素
(一)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1.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臵,居中排布。
2.发文机关代字由所在行政区域代字、机关代字和“发”“字”“呈”“函”“传”“电”等字样组成。多个机关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代字。
3.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形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能编为001,下同),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如:迁教呈„2013‟2号)
4.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二)签发人。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应当是发文机关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负责人。
签发人由“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3-
标题下的成文日期,居标题中间位臵。
1.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于发文机关署名之下;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在发文机关署名下1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2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2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2.成文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未完,全文共1885字,当前显示6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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