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校长的主要职责
校长主持学校工作,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未完,全文共771字,当前显示2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