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
堽城镇中心小学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完善我校内部管理体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实行在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教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上级领导的重大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行教办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策。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小学教育规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老师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加强团结,注意协调,相互尊重信任,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协作,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第三章
校长职责
第五条
校长在教办的领导下,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教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行政中层干部。
(四)负责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集体决策的原则与要求
第六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充分听取老师们的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属重大问题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校委会作出决定,而来不及召开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可酌情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校委会报告。校长办公会也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做出决定。校长办公会议的议决事项应及时向校委会通报。
(未完,全文共3777字,当前显示12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