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学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暂行规定
“阳光农廉网”监管中心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
办法
为规范”阳光农廉网”监管中心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办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处理原则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理及时、规范登记、分类批转、存档完整。
二、受理范围
1、咨询中央、自治区、地州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2、对县和乡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反映情况的;
3、对县“阳光农廉网”成员单位和乡镇、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等提出意见的;
4、涉及违反“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
5、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
6、其它事项。
三、处理程序
1、按照来信来访要求,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当场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要按照来信来访内容,批转给相应“阳光农廉网”成员单位负责处理。同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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