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备查资料及要求
铜陵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的通知
铜政办〔2006〕9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工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铜陵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信息,按照一定的指标和程序,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辩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示,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结合铜陵实际,我局编制了《铜陵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分实施步骤、评价体系
和管理信息系统三部分。
一、实施步骤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实施分为准备、评价、公开及持续改进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目的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发挥社会监督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提高
环保部门的管理水平。
2.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协调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在铜陵市政府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涉及经济综合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及公众,要加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
协调和沟通,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3.成立技术队伍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环境管理的一项新手段,要做到公正、公平,基础工作尤为重要。要成立技术组,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行为评级运算程序等。技术组主要由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市环境信息
中心为具体评价的承办单位。
(二)评价阶段
1.确定评价对象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对象应当包括。严重超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环境行为评价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和要达到
全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80%以上。
2.收集数据
要在现有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工作需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要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数据的准确性,使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在数据不全时,应进行专项调查,完成信息收集;在进行前期数据处理时,要做好数据核对。铜陵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参评企业的排污口监测和数据核查,市环保相关部门负有数据审定
的主要责任,包括数据复查及必要的复测。
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未完,全文共3505字,当前显示10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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