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程序
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的规定,首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社居委和业主代表组成,组长由政府部门代表担任,筹备组人员为单数,业主代表不少于总数的一半,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应当全力配合筹备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所以,当前要做的事情如下:
如何产生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人员分工要做好
、要落实好经费,保障工作进程。
公告一:简述小区需要成立业委会的原因,希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现成立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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