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偿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82502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00]27号【发布日期】
2000-06-23【生效日期】
2000-06-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
改造工程偿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政发〔2000〕27号2000年6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偿贷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2000年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偿贷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农网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安全运营和工程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农网改造工程贷款偿还资金(以下简称偿贷资金)实行全省电网加价、统一还贷政策。偿贷资金仅限于偿还农网改造工程贷款本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网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为止。
第二章偿贷资金的征收、使用与管理
(未完,全文共1767字,当前显示5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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