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温州市委同意,中共温州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确定委员候选人14名;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确定委员候选人9名。现将第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和纪委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党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讲究领导科学,知人善任,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实际相结合,具有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能够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讲党性,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胸襟宽阔,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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