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国家规范性文件.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难点与突破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一)对“所有者缺位”的匡正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缺陷,在于没有实现“所有者到位”这一最基本要求,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这是国有资产发生经营性亏损,无人负责,国有资产流失,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国有资产所有者,看起来是十分明确的,即全民所有。但是,由于13亿所有者中的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只拥有1/13亿的资产所有权,因而都不能以“个体”身份“所有”国有资产。这种情况下,只能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问题在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应当怎样认定。或者说,谁是国有资产的责任主体。只要这样提问,就会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十分不明确。至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组织人事等部门,都可以代表国家,都拥有部分实实在在的出资人权益。就是说,现行国有资产所有权被分割在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这不仅是形成条块分割的深层次原因,而且也是国有资产产权责任主体缺位的体制性原因。当国有资产发生经营性亏损,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状况时,由于管资产的不管事,可以对此后果不负责任;由于管事的不管人,同样不应负责任;管人的,不管资产,就更有理由不对资产流失负责。

由此可见,所谓国有资产产权主体不明确,实质是国有资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国有资产责任主体不明确,国有资产缺少强有力的有效监督主体;所谓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缺少充分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出资人”。党的十六大针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根本缺陷,明确提出,即将建立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这一个“统一”和一个“结合”,匡正了原有体制中的两个“分离”;“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职责,明确落实到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对应于他所监管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是唯一的出资人,并且享有对国有资产主要经营者的任免奖惩权力。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终将“到位”。

(二)为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创造了体制前提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实质,是国有资产(资本)的优化配置。这种优化配置,不仅仅是一个对国有资产存在空间重新布局的过程,也不仅仅是一个对国有资产投入方向重新定位的过程,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下左右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我们越是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靠市场导向来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就越应当明确,关键在于要过经济利益调整这个“大关”,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企业、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中。所谓“条块分割”,就其实质来说,就是把部门的局部利益、地区的局部利益,放在国家(全民)利益之上,从而使国有经济的应有优越性难以发挥,国有资本的总体运营效益低下,也使对国有资产运行监督软化。明明是国家即全民的资产,只要布局在某一行政主管部门,就成了该部门的行政附属物,成为这个行政部门的所有财产,甚至成为其“寻租”的筹码。这是国有资产难以按市场经济规律自由合理流动的深层次原因,是国有资产专业化协作难于展开,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的体制性障碍。


(未完,全文共4395字,当前显示13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