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顶街道关于实行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铜仁门户网讯(江口县怒溪镇严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基层党组织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存在误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基层政府没收费权、没行政审批权,基层干部没有腐败的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可有可无,抓不抓无所谓,与已无关;有的行政领导认为这是党务工作,甚至认为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或者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的事,把责任工作当成额外负担,行政只要把经济发展工作、中心工作抓上去,维护好社会稳定就行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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