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五篇]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高检发研字[20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经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提高认识,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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