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1、员额申请:各部门需要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及需求数量、期限,填写增用人员通知单后交人事部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2、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3、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和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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