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的5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
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4〕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国开行江西省分行:
《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8日
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和天然气利用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省要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光伏电站发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2015—2017年按国家当年计划确定建设任务,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
二、工作原则
——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光伏发电应用领域;各级政府要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地方扶持政策,提高项目经济性,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并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
——统筹管理和部门管理分工相结合。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省发改委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抓好项目推进,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动好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
——全面铺开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全面推动各类园区、企业、机关、公共机构和居民建设光伏发电应用,扩大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重点抓好一批建设规模大、示范意义强的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光伏应用快速发展。
三、工作内容
(未完,全文共2455字,当前显示7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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