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版)资料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提升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集中、规范、高效的物资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基建、生产的设备、材料等物资。
第四条物资管理总目标是“归口管理、三级管控、集中采购、联合储备”。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立总部、二级、基层单位三级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对外集中采购、上下分工协作的物资管理模式。各单位应设臵物资管理归口部门,对物资计划、采购、质量、储备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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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废旧物资、供应商、标准化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等。
战略规划部参与会审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火电产业部、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煤炭产业部参与会审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参与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申请、采购文件技术规范的审查;参与制定备品储备定额。
监察部负责对公司系统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物资采购中涉及违纪问题的投诉,并负责核查。
审计部负责对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估;根据需要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信息管理部负责为物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负责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集团物资公司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采购策略;负责实施集团直接集中采购,负责相应的监造、催交催运、配送、移交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牵头组织集团组织集中采购;负责联合储备物资的日常组织管理;协助集团公司完成物资计划、采购、调剂、废旧物资处臵、供应商、标准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要求对计划、采购等相—4—
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八条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专业公司、在京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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