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公路工程建设系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系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发展需要,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特制订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两种
2-1正式员工: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服务合同,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所有福利待遇;
2-2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或不定期的临时用工以及其它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协议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协议。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实行集团管控模式,即股份公司(下简称总部)统一人事
管理标准并直接管理总部人员相关人事程序;各分子公司原则上除财务、行政人事岗位人员归总部直接聘用管理,一级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异动同时报总部审批后执行外,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相关人事程序(各分子公司可在不违反总部管理制度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制度补充,但应提交总部备案)。
第四条总部人事程序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事最高管理部门;各分
子公司人事程序根据其规模和部门设定,纳入指定岗位或部门管理,但应向总部人力资源部申报备案并统一服从总部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一部分员工的招聘需求确认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制定人员编制,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才导入计划,与公司各部做好交流与沟通,掌握
人员配置及使用情况,配合各部业务发展运作情况进行人才的寻觅、储备、考核、招聘及录用;
第七条本公司各部人员增补需求,应于每月20日至25日填具《员工增补需求
表》报下月人员需求至人力资源部(公司人事调整或业务急需之人员需求可即时呈报处理),其编制内补员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执行,编制外增员由人力资源部转该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其编制是指。定员定岗确定之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确定之人员编制,各部业务发展规划计划经审定后之人员编制,以上应具备相应文件及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对于各部提交之人员增补需求,应整理、编制/完善并出示对应之工作规
范及《岗位说明书》,未满足该条件者,不纳入公司招聘计划。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月度员工增补需求编制招聘计划,优先面向内部员工选
拔和推荐,员工推荐人员经确认录用考核转正之后,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被推荐人员岗位重要程度给予一定物资奖励推荐员工,报财务执行;内部选拔及推荐不能满足招聘需求的,拟定社会招聘计划报批后执行。
第二部分员工的招聘及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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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司正式员工招聘执行素质及技能两次面试,四级审批制,填写《面试
记录表》。
第十一条对于被招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界定为技术人员与非技术人员两类11-1技术人员:
为有效履行岗位职责,需掌握特定技能之岗位人员;11-2非技术人员:无特定技能要求之岗位人员;
11-3特定技能是指非短期学习即能掌握之专业性技能,不包括办公设施的例常使用、公文拟编收发及工序纪录等。
第十二条技术人员的招聘及录用以用人部门的技术测评考核意见为准(应提
供有效测评依据及纪录),人力资源部素质测评作参考使用;非技术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按招聘及录用程序逐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可依据素质测评行使否决权。
第十三条聘用批准人总部为主管高管领导,各分子公司为其总经理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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