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发布日期】
2010-10-27【生效日期】
2011-01-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
《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放射性物品和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未完,全文共1370字,当前显示3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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