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专项工作方案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0-12-10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财农[2010]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o一o年十二月
附件:
河南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单位必须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项目须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和要求,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期应在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没有出现逃漏或拖欠税金、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现象;具备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产品符合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2010年、2011年省财政已确定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项目扶持的重点
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食品加工行业为主,适当兼顾其他行业。扶持的重点环节:
(一)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改和扩建;
(二)新技术、新装备引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三)质量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品牌培育和创建。
四、项目扶持形式及资金额度
(未完,全文共2208字,当前显示6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