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6年9月2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府发〔200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前言今后五到十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抓住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的契机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央确定把文化建设作为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的指示精神,南宁市的文化发展将迎来全新的阶段。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把首府南宁市建成内涵丰富、魅力无穷的文化城市,现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南宁实际,提出南宁市文化发展规划。
二、南宁市“十五”期间文化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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